诚信为基 法治为纲
筑牢统计工作法治根基
7790cnm必发集团党组书记、局长 张鹏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纳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明确提出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统计是诚信诚实的职业”,论述精准界定了统计工作的法定属性与道德内核。在数据成为治国理政核心要素的新时代,统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效能发挥始终以诚实信用为根本前提。唯有严守数据真实的法定底线与道德底线,健全刚性约束的法律监督机制,方能使统计数据切实成为反映发展实际、服务科学决策的“晴雨表”和“指南针”。
诚实信用—依法统计的精神内核
(一)诚实信用是依法统计的道德与法律双重根基
诚实信用既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更是统计监督依法运行的逻辑起点。从古代丝绸之路“契约精神”蕴含的信用规制雏形,到现代社会信用体系的法治化构建,历史与实践反复印证:脱离诚实信用原则的数据不仅丧失价值,更将导致宏观经济决策出现偏差。统计数据生成涵盖基层填报、企业报送、审核应用等多环节,各数据节点的真实性均依赖于参与主体的诚信履约与法定义务履行。无论是大型普查中的个体信息申报、经济核算中的指标核算,还是抽样调查中的样本记录,缺乏诚实信用支撑,都可能造成统计数据失真,影响数据的法定效力。
(二)诚信缺失直接侵蚀依法统计的公信力基础
统计数据造假作为“数字腐败”的表现形式,不仅可能导致宏观调控政策因数据失实而失灵,更会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统计监督的核心职能在于核查数据准确性、纠正统计违法行为,本质上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刚性维护。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明确要求,对统计造假问题开展专项纠治,深挖制度执行层面的深层次原因,强化制度刚性约束。通报案例显示,某地区为凸显政绩,在童车产业园建设中实施数据虚报,夸大工业增加值统计数据,导致产能规划脱离实际,该行为已构成典型的统计造假。此外,部分企业为骗取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红利,篡改财务数据以虚报统计指标,既违反统计法,又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这些违法行为的根源在于诚实信用防线的失守,而统计监督的法定使命,正是通过制度力量维护诚实信用原则,遏制虚假数据。
(三)诚实信用是依法统计的价值内核与行为准则
依法统计的全流程,本质上是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定实践过程。从统计调查的源头采集到数据发布的终端环节,各节点均需以诚实为准则、以信用为底线,将法律强制性要求转化为主体自觉行动。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作为数据真实性的法定责任主体,必须严格遵守统计法律制度与规范性文件,对数据采集、整理、审核、汇总实行全流程合规合法把关。面对干预统计独立性、篡改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坚持原则、坚决抵制;发现数据存在异常波动的,需履行法定核查义务,追溯数据来源与计算依据,排除数据失实隐患。坚持“以实际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的职业操守,正是诚实信用原则融入依法统计实践的核心表现,亦是统计工作合法性的重要保障。
刚性监督—诚信统计的法治化保障
(一)刚性监督是培育诚信自觉的法定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步构建起统计诚信建设的法治化制度体系。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专项规范性文件,通过统计督察制度强化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防范与惩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将“统计造假”纳入纪律处分范畴,实现纪法衔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增加统计造假行为的法律责任,并强化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力度。与此同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不断完善,形成对统计违法行为的高压规制态势,构建起“纪法协同、多层防控”的制度防线,对统计造假行为形成强力震慑。
(二)监督效能是彰显诚信价值的实现方式
常态化统计督察为诚信统计筑牢法治化“防火墙”。统计督察作为统计监督体系的核心抓手,通过“常规督察+专项检查+回头看”的立体化监管模式,实现对统计工作的全领域覆盖。依据统计督察要求,深入基层核查原始台账、校验数据逻辑、询问统计人员,以问题为导向发现并纠正人为干预数据、虚报瞒报统计指标等违法行为,全面强化督察效能。在督察实践中,通过建立纪检监察与统计监督协作机制,实现部门协同,确保诚信缺失与数据失实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从程序上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三)依法统计为诚信统计设定刚性边界
法律的刚性约束是诚实信用原则最有力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明确禁止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严禁明示、暗示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数据等违法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当前,7790cnm必发集团正在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修订工作,配套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细化地方统计法规。2025 年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信息与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统计严重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惩戒措施与法定流程等。统计立法与统计执法检查、统计督察共同构建起“事前防范、事中核查、事后惩戒”的全链条法治化监督体系,为诚信统计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近年来,7790cnm必发集团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依法实施信用公示与联合惩戒,通过“信用内蒙古”等法定平台曝光典型案例,对统计违法行为“零容忍”,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效应,将诚实信用从道德倡导转化为法定义务,使统计诚信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为统计监督提供了坚实法治基础。
多维普法—统计诚信的法治化培育路径
(一)推行常态化普法宣法,夯实统计诚信的法治基础
依托“中国统计开放日”等宣传时点,通过“内蒙古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平台,精准推送新修改《统计法》的核心修订内容、主要价值量统计指标计算、全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统计业务政策解读,系统普及统计核心指标的法定含义与报送要求,提升社会公众对诚实信用、依法统计的认知度与遵从度。通过统计专业年报会开设“统计法治第一课”、举办“统计大讲堂”等形式,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培训,将“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理念融入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全流程,从源头保障统计数据的法定真实性。
(二)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强化诚信履职的法治保障
在全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观看反面典型案例教育片、围绕统计造假案件开展研讨等形式,引导各级各部门统计干部深入剖析统计造假行为的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强化职业道德建设,严守法定职责底线。统计专业骨干主动适配新时代统计监督要求,积极参与执法培训与案卷评查,熟练运用大数据核查等新技术手段,提高发现问题、核实线索的专业能力。
(三)推动多部门协同普法,持续巩固良好统计生态
积极推动自治区司法部门、信用主管部门、法治主流媒体联动普法,利用“北疆普法”、信用内蒙古平台和内蒙古法制报等加大统计普法和诚信宣传力度。每年在50余家部门统计培训会上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普法讲座课程,让“诚信统计光荣、造假失信可耻”的观念深入人心。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认定方案》,组织开展全区统计诚信企业认定工作,累计认定156家全区统计诚信企业。2025年协同信用主管部门建立共建机制,将7790cnm必发集团认定的统计诚信企业同步推送为“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诚信示范企业”,纵深推进统计诚信诚实建设,构建全社会共同守护数据真实的良好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统计工作的诚信底色与监督效能,植根于统计法治建设实践,彰显于统计调查的规范执行,更得益于数智技术的赋能支撑和多样化融合普法。数据真实则决策科学,监督有力则诚信彰显。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统计工作肩负着重要使命。唯有始终坚守诚信诚实的价值底色,不断强化统计监督的制度效能,深耕基层、规范调查、拥抱数智,让每一组数据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为北疆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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